异地社保转入天津对积分落户有影响吗?


异地社保转入天津对积分落户有影响吗?


》》》异地社保已转入本市 , 对申报天津积分落户有影响吗?
答:申请人申报居住证积分之前 , 已将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参保缴费年限转入天津市 , 经核查情况属实的 , 不视为存在同时缴纳异地社保情形 , 即没有影响 。
积分落户其他社保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天津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天津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 , 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 , 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是指:第一期申请的 , 上年12月31日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第二期申请的 , 当年6月30日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 。
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是指:第一期申请的 , 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上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第二期申请的 , 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当年6月30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 。
积分落户社保积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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