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与医保参保地发生“分离” , 如何处理?
举个例子 , 如老李户籍地在老家盐城 , 年轻时在苏州、无锡、南京等多个地方打工 , 分别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 , 临近退休年龄 , 办理退休手续时 , 按照规定 , 应在老家盐城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但是 , 目前在南京参加职工医保 。这种情况 , 老李在何地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地 , 要分两种情况处理:
【无锡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与医保参保地不同在哪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一是老李在南京参加职工医保之前 , 在盐城有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的 , 应将老李的医保关系转移到盐城 , 并按照盐城关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后 , 在盐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二是老李在南京参加职工医保之前 , 在盐城没有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的 , 应按照南京关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后 , 在现参保地南京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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