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 需要严格按照《遗嘱公证细则》进行 。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
2、审查 。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 等 。
3、予以公证 。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 。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 。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
推荐阅读
- 学游泳一般几天学的会
- 椭圆的画法 画椭圆的方法
- 关于大学的遗憾的格言
- 关于描述女装的句子
- 八骏图有什么意义
- 核桃阴皮是什么样子的
- 敬师的名言
- 女的中指带戒指是什么意思
- 如何让孔雀开屏
- 庆余年太子喜欢的女子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