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司法活动】现代意义上的司法活动是指广义的司法活动 。即:主持、操作、经营与法律有关的活动都属于司法活动 。
过去狭义的司法活动仅仅只是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的活动 。
广义的司法活动可以理解为参与和法律有关的活动都属于司法活动 。
公安机关以前虽然是称为行政机关也有称执法机关,但实际上也有司法机关的属性在内 。即:当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行使侦查权时就是司法行为,公安机关在解决纠纷时的行为也是司法行为,是委任司法行为,不是行政行为 。衡量一个行为是立法行为、行政行为还是司法行为,不是看这个行为是由谁行使的,而是看它是什么属性更为合理 。公安机关警察对违法非常轻微的人进行“告诫”的行为是恢复性司法的司法行为 。还有包括法医鉴定在内的司法鉴定属于司法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以及律师在某些案件初期就可以介入以便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调解纠纷的活动都属于司法活动 。
。
推荐阅读
- 巅峰赛战力加的少为什么
- 腊八粥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什么 腊八粥讲了一件什么事
- 现代酷派是几座的
- 为什么刚吃完饭就觉得饿
- 苹果笔记本alt键在哪里 苹果笔记本alt键在什么位置
- 三星是哪个国家的品牌
- 蜜蜂这篇课文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蜜蜂一文告诉了我们什么道理
- 蒸鲍鱼是开水蒸还是凉水蒸 蒸鲍鱼需要蒸多长时间
- 课文青山处处埋忠骨主要内容 课文青山处处埋忠骨主要内容是什么
- 中国联通创始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