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期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 , 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 。
推荐阅读
- 花生酱的多种食用方式——从早餐到宵夜
- 脸上的皮肤黑怎么办
- 不小心吃了发霉的面包怎么办
- 西瓜酒的营养价值
- 青蛙藤的养殖方法
- 手机视频变清晰软件 手机视频变清晰的软件有哪些
- 劳力士鬼王真假怎么判断劳力士鬼王的真假
- 边牧的耳朵几个月定型
- 梦见背着去世的人走路是什么意思
- 转动惯量的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