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人资格是指能够在诉讼活动中作证的资格或能力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
【法律中规定的证人资格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
推荐阅读
- 德国认可双重国籍吗
- 申请法律援助要收费吗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抚养父母
- 一房二卖付什么法律责任
- 廉政建设是保障民主、维护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 新宪法对任期是如何规定的
-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是什么
- 凯定的寓意
- 注定的名言
- 怎么学好法律,合理合法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