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基层信息公开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
推荐阅读
- OPPO的设备储存空间在哪
- 关于夕阳思念的句子
- 人字是什么车
- 香茅草在卤料中的作用
- 粉红豹简笔画
- 电视剧中有含义的女孩名字
- 独角兽简笔画
- oppo手机32g的有哪些手机
- 关于中国变化的句子
- 高峻的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