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 , 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复核审查期间 , 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 , 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怎么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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