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保释人需要什么条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 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推荐阅读
- 木槿象征什么意思
- 黄河为什么要用浮桥
- 个性化分期的条件是什么
- 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
- 信用卡为什么自动免密支付
- 出售自酿药酒需要办什么证
- dota2中的钢背兽有什么技能
- 手机的T版是什么意思
- 核桃树苗什么时候移栽最合适
- 髭怎么读 有什么意思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