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 , 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
如果已经登记结婚有婚姻之实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但是未共同生活的,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需要归还男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男方给的彩礼钱是属于谁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推荐阅读
- 刚结婚半年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 新婚姻法中规定彩礼多少钱
- 奥利给是什么意思 奥利给的意思
- 男子因彩礼未谈拢刺死未婚妻,这次真是彩礼的问题吗?不,是人性
- 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呢
- 日不暇给的故事——《盲人与灯》
- 结婚半年离婚彩礼返还吗
- 男方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 男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
- 离婚后男方拒绝探视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