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
【刑事审理判决阶段需要多长时间】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 , 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推荐阅读
- 刑事诉讼法提请逮捕的机关是谁
- 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 能延长刑事拘留审查期限吗
- 判决离婚财产怎么执行
- 刑事诉讼法的职能包括哪些
- 刑事侦查需要问嫌疑犯的家人吗
-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期限是多久
-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判决最快多久
- 刑事案件法院年底会抓紧结案吗
- 集资诈骗罪判决处罚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