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 二 )


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 , 切实履行职责 , 加强沟通配合 ,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工作 , 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3月8日
》》
【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