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及配偶在异地缴存能否合计可贷额度?


长沙职工及配偶在异地缴存能否合计可贷额度?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 。
【长沙职工及配偶在异地缴存能否合计可贷额度?】问:长沙职工及配偶在长沙中心和异地缴存能否合计可贷额度?
答:职工配偶在*异地签约城市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3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 。社会保险近3个月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 。
“异地签约城市”指的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中的异地城市 。签约城市包括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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