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 , 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温馨提示》称,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 在购买商品房前要特别注意仔细查看预售许可证,尤其是为防止出现资金挪用、逾期交付、烂尾楼等情况,购房款交纳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购房温馨提示》指出,在购房前要仔细查看预售许可证 。确认拟购楼栋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否则不要交定金、购房款 。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购房款交纳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为确保购房款用于项目建设 , 避免出现资金挪用、逾期交付、烂尾楼等情况,购房者在交纳定金及购房款时,一定要确认转入预售证上的监管账户 , 拒绝转入任何其他账户 。
此外,购房者可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售楼部的“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查询有关销售信息 , 或拨打0771—5657795进行咨询 。投诉举报电话:0771—5620306 。
综合丨南宁晚报、南宁市住建局网站
【南宁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开发商能自己操作吗 南宁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来源: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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