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育儿假休假条件及对象:
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 , 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
相关拓展:《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还规定了
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含妇科检查的健康体检,三十五周岁以上女职工应当增加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
【莆田育儿假休假的对象及条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指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止)内 , 除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 。
推荐阅读
- 莆田鞋一般人看得出来吗 莆田和正品的区别在哪
- 莆田现在实行育儿假了吗?附有关规定
- 莆田陪产假工资怎么发?附假期时长
- 莆田流产后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 莆田一二三孩生育服务登记指南
- 莆田再生育网上申请办理条件+操作流程
- 莆田一二三孩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 附办理指南 莆田再生育申请网上操作流程
- 2022莆田仙游县520结婚登记指南
- 莆田网上办理出生一件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