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事件处理结果航天员中有没有江苏泰州人 刘洋事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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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事件处理结果航天员中有没有江苏泰州人 刘洋事件处理结果】从妻子微信聊天记录中得知自己被戴了“绿帽子”,男子刘洋(化名)非常气愤 。于是,刘洋让妻子打电话约来情夫,与弟弟刘海(化名)一起教训妻子的情夫王波(化名),并要求王波按照没发生一次性关系支付6万元补偿,要求王波打了一张30万元的欠条 。该案经房山法院审理,刘洋、刘海两兄弟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三年不等 。
去年九月份,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刘洋在看妻子的微信时,发现妻子有“隐情” 。经过自己的再三追问 , 妻子告诉刘洋自己与男子刘波有不正当关系,刘洋非常愤怒 。于是,刘洋要求妻子打电话将情夫约出来谈谈,王波按约来到约定地点 , 便遭到刘洋和其弟刘海的拳打脚踢 。一顿痛殴后不解气,刘洋兄弟俩开着王波的车将王波用绳子绑紧带到了以无人的地方,通过持刀威胁、言语恐吓的方式迫使王波按照每发生一次性关系支付6万元补偿金的方式打下了30万元的欠条,并当天从王波的银行卡中转帐4万元 。事发后第三天,刘洋、刘海被公安机关抓获 。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洋、刘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的财物,其数额巨大 , 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 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两人的犯罪系部分未遂 , 且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亦具有一定的过错,故对二人可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 ,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被告人刘海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京法网事 作者:陈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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