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工作 , 4月8日,海安市医保局发布《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公告》 。
【南通海安家庭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1.海安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2020年度因病医疗刚性支出超过1万元(医保政策待遇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 , 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医疗总费用);
2.家庭各成员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各成员医疗刚性支出,2020年度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海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3.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存款和有价证券的总额按家庭城乡类别及成员总人口数计算的人均金额分别不高于海安市2020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家庭所有成员名下合计仅有一套自住房产,且名下无商品别墅,无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屋;
5.家庭成员名下总计不超过一辆家庭自用汽车(新车购置价不超过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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