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市自愿缴存公积金后怎么提取?】一、自愿缴存人可按照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二、自愿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按我市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
拓展信息:
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含),账户自动封存,中心不再受理其贷款申请 。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自愿缴存人须继续履行缴存义务,且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个人账户的异地转移业务 , 不能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 不能下调缴存基数 。
推荐阅读
- 邯郸市自愿缴存公积金人员开户所需材料
- 邯郸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办理流程
- 邯郸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人员指的是哪些群体?
- 邯郸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邯郸个人缴存公积金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 邯郸个人缴存公积金多长时间后可以进行贷款?
- 邯郸市自愿缴存公积金人员如何办理开户登记?
- 邯郸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停缴多久账户将封存?
- 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人员开户所需材料
- 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