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新北区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什么情况下不能申请】政策终止兑现情况
1.申请人及其父母、配偶名下已有住房(不含金坛、溧阳)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则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
2.申请人在资助期内离职,终止在首次就业单位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则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
其他事项
1.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
2.同一人享受新北区内其他人才资助条款或其他人才安居政策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
3. 申请人须在引进两年内提出租房申请,过期视作放弃 。
4.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引进的人才适用本实施办法 。
5.本实施办法由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516930 葛舒 。
点击查看
推荐阅读
- 2023款宝马3系最新消息,2023款宝马3系最新消息怎么读
- 最新 南通职工转移养老保险政策
- d7000怎么检测翻新机
- 2022款本田思域新车多少钱 本田思域2022新款多少钱落地价
- 最新 南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规定
- 任嘉伦待播新剧 任嘉伦5部待播新剧
- 余承东也懵了,小米新技术弯道超车,华为Mate60真的买早了?
- 莆田市秀屿区疫苗接种点更新疫苗目录
- 常州新北区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拨付流程+材料清单
- 一般空调安装在哪个位置?新空调安装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