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诉讼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拆迁诉讼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拆迁诉讼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 。→拆迁人给钱,被拆迁人交房 。
2、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绝搬迁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 , 协议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3、拆迁达不成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 , 可依裁决自动履行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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