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是否可以手写公司名称】
合同中可以手写公司名称,都是属于书面形式 , 法律规定并没有禁止其公司名称手写的要求 , 打印、手写或者电子数据都是书面的合同形式,公司名称手写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 ,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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