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 , 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
4、依法应当逮捕 , 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 , 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
7、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 , 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 , 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 , 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 , 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以上是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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