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怎么样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怎么样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1、、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 , 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
2、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 , 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 , 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3、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 , 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
4、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 , 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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