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 , 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支付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 , 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
【湖南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湖南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保险标准最新
推荐阅读
- 湖南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保险报销最高多少
- 湖南居民医保生育费用报销标准
- 天津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报销指南
- 烟台保居民就业补贴经办机构联系方式汇总
- 佛山职工和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 2023上半年湖南教资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什么时候?
- 附入口 湖南中小学教资笔试报名时间2023上半年
- 2023年上半年湖南株洲教资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 2023年通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通告
- 2023年启东哪些人可以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