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职工的安置和补偿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企业破产职工如何安置和补偿 企业破产职工如何安置和补偿员工】《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
推荐阅读
- 汕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多少?
- 机械加工企业春联 机械加工工厂的春联有哪些
- 微信如何批量删除聊天记录 企业微信如何批量删除聊天记录
- 常州职工医保筹资政策
- 常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 常州企业职工在跨省流动就业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 江苏省系统上线后常州新的企业编号如何查询?
- 中小企业的特点 我国中小企业的特点
- 无锡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及个人账户支出实例
- 市场监管总局:假冒企业登记情节严重者,最高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