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审查是怎样的

【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审查是怎样的】

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审查是怎样的


(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 。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 。
(2)营养意见出具的载体是什么 。最佳载体是医院的伤、病情鉴定表 。一般情况下,医院对病情鉴定表表管理较严,有相对严格的程序和条件规定,需具备较高资历和职称的医务人员(一般是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才有资格出具 。其他载体如出院医嘱、病情证明书、门诊病历,一般医务人员均可出具,医疗机构对之监督很少,可信度低 。
(3)医疗机构是否对其出具的意见进行了确认 。不仅要加盖医院公章,医疗机构还要在意见上对医务人员的职称和鉴定内容进行确认,以增强意见的真实性,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 。伤、病情鉴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内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 。
(4)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内容 , 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结合病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如果还不能确定 , 可以对该项进行司法鉴定 。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医院出具的意见提出自己的质证意见 。如果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异议 , 且符合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需要,法院会予以认定 。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当事人有异议的,由法官审查确定 。如果仍不能确定,应由主张营养费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 。当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请鉴定,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对营养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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