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 。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
【公司法清算组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推荐阅读
- 黄芪蜂蜜水的功效与作用 黄芪蜂蜜水的功效与作用及禁忌症
- 《消逝的光芒2》光的力量涂鸦位置介绍
- 2012款宝骏乐驰1.2L的油耗是多少?
- 白色裤子有油渍印怎么去掉 裤子有油渍印怎么去掉
- 商标35类可以抢注别人的吗? 35类商标抢注补救办法
- 扯面的做法 八步做出美味佳肴
- 大敦穴位位置图和作用 大敦的准确位置图片及功效
- 苹果手机分期付款是怎么分期的 苹果手机分期付款是怎么分期的
- 如何清洗保温杯暖水瓶中的茶垢水垢 保温水杯茶垢清洗小妙招
- 六年级数学化简比的方法 化简比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