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后,可持卡在当地所有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未能直接刷卡结算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宁申请零星报销 。
?零星报销办理材料:
1.“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报销门诊大病、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 。
2.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
其他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员需另外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2、参保人员需持南京市卡管部门制发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南京市第三代市民卡”才能实现异地直接刷卡结算,具体制卡发卡用卡政策请咨询热线:025-86590920 。
3、转外就医备案周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周期结束后因病情需延期的,可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医疗文件办理备案延期 。
4、江苏省内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等信息可通过网站http://ybj.jiangsu.gov.cn/查询;全国统筹地区开通情况、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试点开通地区等信息可通过网站https://fuwu.nhsa.gov.cn/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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