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居住在学校的 , 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且住宿证明原件 。
(三)连续就读 。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
(四)其他 。
1、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提供符合人才落户规定的相应证明或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 。
2、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第七条 公安派出所受理申领居住证时 , 应当场核对申领材料是否齐全 。
对材料齐全的 , 应当通过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居住登记信息、录入制证信息 , 同时向申领人出具《成都市居住证领取单》 。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 , 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请人 。
第八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 , 可以依照本细则有关规定 , 由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
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 , 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 , 监护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能够证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 受托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 。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申请人凭《成都市居住证领取单》领取居住证 。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条 居住证自签发、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有效期届满后居住证持有人继续在蓉居住的 , 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 , 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住所证明等 , 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时 , 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签注信息 。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 , 使用功能恢复 , 居住证持有人在蓉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第十一条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 , 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 , 持居住证和变动后的合法住所证明 , 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 其居住证无需换领 。
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时 , 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居住地址进行变更 。
第十二条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 ,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提供申请材料补(换)领 , 依照居住证首次申领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办理 , 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工本费 。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换)手续时 , 应当对居住证持有人基本信息进行审核 , 对原证件信息予以注销 , 并依照居住证首次申领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进行办理 。
第十三条 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工本费 。
工本费标准 , 由相关部门核定后 , 另行下发 。
第十四条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经核实认定后 , 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居住证:
(一)在申领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申领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
(三)持有人死亡的;
(四)已转办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五)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
第四章 附 则
推荐阅读
- 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和资料
- 长沙投资兴办企业落户在哪里办理
- 上海居住证积分系统网址是哪一个?
- 上海居住证积分查询入口是哪一个
- 南京浦口区办理社保自助业务可以去哪里
- 在上海个人可以申请居住证积分吗?
- 重庆企业如何为员工办理社保?
- 重庆企业社保如何开通网上办理?
- 重庆企业如何为员工办理社保缴费?
- 南京六合区社保业务自助办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