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 预约错峰限流、扫码查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
(四)严格小区管理,进入小区扫“场所码”、查验“两码” 。提倡不跨小区流动 。
(五)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渝 , 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到其他区县,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落实当地相应防控措施 。
(六)市民群众要切实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按照“应接尽接”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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