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一般遵循哪些原则】

1、卖方负责送货上门的,卖方将标的物送到指定的地点买方验收后为交付,所有权随之转移;
2、卖方代办运输或代邮的,卖方办完托运或邮寄手续时为交付,所有权随之转移;
3、买方自己提货的 , 以卖方通知的实际提货日期为交付;
4、标的物在订立之前已为买方占有的,合同生效即视为交付完成;
5、法律要求必须履行特定手续的 , 以履行完特定手续时为交付 。如房屋买卖 , 须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完产权登记手续,买方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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