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居民在河北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邯郸居民在河北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河北省内参保患者在河北省内其它统筹区异地就医住院时,不再提高起付线 , 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河北省内异地住院在省内所有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
拓展信息:
【邯郸居民在河北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临时外出就医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000元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8%;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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