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国家规定202,2021年探亲假与带薪休假是否冲突

探亲假国家规定2021

探亲假国家规定202,2021年探亲假与带薪休假是否冲突


1、探望配偶 , 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 。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 , 另外 , 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 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
2、时间条件 。工作满一年 。
3、事由条件 。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 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 。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
2021年探亲假与带薪休假是否冲突不冲突 。职工探亲假与带薪休假是两个假,探亲假是夫妻两地分居每年一次,还有四年一次的探望父母假,带薪休假属于年休假 , 是按工龄享受的,每年一次 。所以说这些假都不冲突,可以分别享受 。只是在休假时要合理安排好时间,不能因为休假而影响了工作 。
各省婚假多少天2021年新规定一、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晚育的女职工 ,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 , 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 , 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二、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 , 增加晚婚假七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广东: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根据最新广东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取消晚婚婚假 。现行广东省地区晚婚职工,只能享受规定的3天假期,不能享受晚婚假 。
四、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
【探亲假国家规定202,2021年探亲假与带薪休假是否冲突】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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