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工会支出奖励标准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工会支出奖励标准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中心工会的具体情况 , 制定本规定 。
一、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一)职工活动支出 。工会为会员及其他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
1、职工教育费 。工会举办的政治、文化、科技、业务等业余教育活动所需的教材、教具、用品的消耗费、设备的购置、维修费;教育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资料费等;外聘讲课教师的讲课费;工会开设的职工文化活动的书报、杂志、家俱用品等的开支,其他用于职工教育有关的费用 。
2、文体活动费 。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日常文艺活动和购置文艺用品等开支 。包括组织文艺积极分子开展活动支付的交通费、培训费、观摩费、奖励费等;小型乐器、服装、道具购置费及文艺设备维修费;参考资料及各种文艺用品消耗费 。优秀文艺创作、汇演、电视片摄制制作的费用及评审、奖励费用;购置各种文艺活动设备(固定资产)的费用;文艺汇演及其他业余演出应由工会承担的费用 。开展职工业余体育活动应由工会负担的开支 。包括:购置各种球类、棋类、扑克牌、游泳、田径等运动项目体育用品;小型器械、大型设备购置、维修费用 , 运动员服装的购置、洗涤费 , 积极分子的奖励费、夜餐费、观摩费等;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应由工会负担的各项开支 。文艺汇演、参演获得优秀节目和优秀演员的奖励,集体奖 , 以荣誉为主,个人奖,奖励面控制在演出节目的30%以内 。奖励标准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报单位领导批准 。
3、宣传活动费 。开展宣传活动应由工会负担的各项费用 。包括: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等报告会、讲座的报告人酬金;举办宣传、展览、板报所需的资料图片、纸张等消耗用品费;组织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费用、优秀作品的奖励费;宣传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等 。
4、其他活动支出 。除以上活动外,由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费用,包括工会支付的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等 。
(二)维权支出 。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
1、劳动关系协调费 。协调劳动关系争议中发生的支出 。
2、劳动保护费 。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 。
3、法律援助费 。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
4、困难职工帮扶费 。对困难职工帮扶发生的支出 。
5、送温暖费 。向职工送温暖发生的支出 。
6、其他维权支出 。以上各项维权活动之外的维权支出,如参与立法费等 。
(三)业务支出 。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
1、培训费 。工会举办的工会干部、积极分子培训费用 。
2、会议费 。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 。
3、外事费 。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发生的有关支出 。
4、专项业务费 。组织建设、考核表彰、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等专项业务发生的支出 。
5、其他专项支出 。无明确列支科目的,与工会业务有关的,不属于以上业务开支的其他费用 。
(四)行政支出 。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
1、工资福利支出 。开支的专职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等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维修(护)费、租赁费、招待费(餐费、其他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
4、其他行政支出 。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
(五)资本性支出 。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
1、房屋建筑物购建 。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电缆、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
2、办公设备购置 。购置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
3、专用设备购置 。购置具有专门用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
4、交通工具购置 。用于购置各类交通工具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
5、大型修缮 。各类设备、建筑物等的大型修缮支出 。
6、信息网络购建 。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 。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 。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核算 。
7、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
(六)其他支出 。各级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支出 。如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支出以及按规定计提有关专用基金等 。
(七)在上述范围内没有涉及到的确属工会工作的开支项目,在不违反财经纪律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开支 。
工会支出奖励标准管理办法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
需要说明的是,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 , 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
会员结婚生育时 , 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 。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
此外,工会经费可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等 。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
不过,必须强调的是,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开支中 , 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 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工会支出奖励标准管理办法】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
山西省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经费开支范围是指工会经费开支的界限 , 规定哪些费用由工会经费开支 。根据工会工作的任务和活动内容,以及有关政策规定 , 管理办法规定了九项经费开支范围:

①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如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联欢会、参观展览会、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

②职工活动费 。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

③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 。

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 。

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

④ 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

⑤其他支出 。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 , 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

⑥上缴经费支出 。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

⑦工会行政经费方面 。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

⑧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县级以上工会机关,根据主管工会核定的专项预算,用拨入专项资金 , 从事专项工程、专项设备购置和专项维修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⑨补助下级工会支出 。县级以上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

使用管理原则:

① 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 , 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 。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

②坚持遵纪守法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

③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

④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

⑤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

⑥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

⑦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不得在二级市场炒购股票 。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工会支出奖励标准管理办法



扩展资料: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这一规定,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据 。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 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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