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可否起诉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可否起诉】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可否起诉


1、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 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2、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 , 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 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 , 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 , 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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