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
2.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
3.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
4.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
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送达 。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其一: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 , 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 , 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
推荐阅读
- 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提起离婚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如果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一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1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 离婚诉讼多久才能立案起诉 离婚诉讼多久才能立案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能够跟银行申请卖掉房吗
- 提起离婚诉讼主要要哪些证据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怎么办
- 离婚诉讼要多久才会开庭 离婚诉讼案件多久会开庭
- 一方失踪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与他人结婚的是否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