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5年吗?】

到达退休年龄了,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到满15年吗?
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均需按《实施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的规定按月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其中 , 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 , 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
若想退休后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福建省(含厦门)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即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以及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即女性农民合同制工人55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女性个体工商户业主55周岁
非福建省户籍:男性60周岁时,女性50周岁时
2.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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