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参加天津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首次参加天津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答:根据劳动部办公厅〔1997〕116号文件规定,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
缴费比例
注: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 , 在职职工全年共缴260元(每季度首月缴费21元,其他月份22元);工伤保险费率为基准费率 。
缴费基数
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主要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等构成 。
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60%的 , 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 , 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 。目前,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4400元,上限标准为224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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