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如何缴纳公积金?】
适用对象:
1.年满 18 周岁,男性未满 60 周岁、女性未满 55 周岁,在我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2 个月以上,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 , 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
2.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执业资格证书,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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