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区别:
一、申领条件的区别
【沧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 ,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沧州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沧州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
二、补贴标准的区别
失业金标准为:
河北省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沧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实行每月1432元 。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①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726元/月
②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73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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