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生活津贴发放方式是怎样的?
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发〔2018〕4号)明确:为确保参保人提交资料后及时审核、发放待遇 , 同时体现权利义务对等的享受待遇原则 , 我市生育保险的生育生活津贴发放方式变更为按月发放 。
拓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生育方面可以享受
? 门诊产前检查报销100元;以医院上传的其怀孕首次检查时间为起始时间 , 8个月为一个周期 , 期间发生的检查费用超过限额的按限额补助 , 不足的按实际发生额补助 , 其费用不受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限制 。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顺产分娩定额报销400元;
【重庆生育生活津贴发放方式】?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具备剖宫产指征的孕产妇 , 在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 , 按规定实行单病种定额结算;在未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普通住院结算 , 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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