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连“慢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我市职工基本医保门诊规定病种Ⅰ类(俗称门诊“慢病”)起付标准3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支付85%(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定点治疗单位的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门诊“慢病”不设起付标准,未成年和大学生统筹支付75%,成年人统筹支付65% 。
大连市职工基本医保“慢病”病种、支付限额及定点范围
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病”病种、支付限额及定点范围
【大连慢病报销比例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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