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才落户业务
1.截至3月20日17时 , 所有已在“老系统”提交申请的人才落户业务 , 不论申请人档案是否已转入受理机构 , 皆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老系统”中继续审核至办结 。
2.“老系统”数据迁移时间延期至6月8日 。
3.如因申请人或单位原因 , 导致人才落户业务不能在6月8日前办结的 , 申请人需在“新系统”重新提交申请 。
附: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人才落户系统切换期间办理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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