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8日 ,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
(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 , 即可办理落户 。)
自落户之日起 , 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其他事项按现行执行 。
注:人才或积分落户溧水区的不受该政策限制 。
>>>相关阅读:南京居住证
办理材料
身份证件及相关居住证明的原件 。
根据本人实际的居住类型 , 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 , 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 , 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 , 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
【南京居住证社保落户溧水后只能在溧水买房吗】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 , 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 , 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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