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2月13日天河区正式出台《》的第七条【应急保障支持】:
对疫情期间复工生产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适用对象:
对疫情期间复工生产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红外测温仪、口罩、防护服、医用手术衣、护目镜)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不含转产企业) 。
申报流程:
【广州天河区生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奖励申报指南】(1)企业提交奖励申请表等申请材料 。
(2)由区科工信局按程序审定后公示奖励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拨付资金 。
联系方式:
工业信息科,联系电话38623113,邮箱:th_gxk@163.com
材料下载:
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复工复产企业奖励申请表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止 。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以及区内其他政策 。本政策措施由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
推荐阅读
- 广州天河区生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最高补贴20万
- 疫情期间广州花都区创业担保贷款逾期还款贴息申请指南
- 疫情期间广州花都区创业担保贷款逾期还款贴息申请流程
- 广州开发区工业百强和上市企业疫情保险保费补贴标准
-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减免租金的通知
- 广州天河区疫情防控信息技术支撑奖励申报指南
- 广州天河区疫情防控信息技术支撑补贴申请对象
- 广州天河区疫情防控信息技术支撑奖励申请流程
- 广州天河区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扩产或转产企业奖励申报指南
- 广州天河区长兴街关于开放接种四价宫颈癌疫苗首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