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内容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
【东莞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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