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流程( 三 )


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20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不含已领取三水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续保的,无需申报,只需于2020年11月20日前在原扣费账户存足足够金额备扣即可,有更改过账户信息的家庭户,以扣费成功的账户为准 。
居民还可以用手机APP(i社保)申报参保和选择扣费账户,由于账户原因不能扣费的参保人可于2020年12月25日前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办税终端缴纳参保费用 。
温馨提示: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