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新疆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 四 )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
(七)考察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察,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 。各地(州、市)考察的组织实施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 。
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 。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
(八)公示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公示,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示;各地(州、市)、县(市、区)公示的组织实施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
自治区区级事业单位须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的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 。各地(州、市)须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
(九)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 。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
五、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分类考试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点击进入)、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点击进入)发布 。
网络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发布 。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分别在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
六、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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