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
【洛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是什么?】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构成 。2003年9月30日以前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 。2003年10月1日以后实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未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时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
哪些人员退休后可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不欠缴职工医保费;(2)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3)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逐月交至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也可由用人单位或者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
补缴标准:单位退休人员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9.5%,灵活就业人员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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