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指南( 三 )


办理地址:洛阳市民之家一楼F21窗口
绘图及缴纳税
办理地址:市民之家三楼税费窗口
借款人或原房产所有人携带房产证到市民之家一楼B5-B6窗口绘图,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民之家三楼缴纳相关税费 。
2. 公贷申请受理(市公积金初审、核准)
受理机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事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口市民之家五楼公积金窗口
电话咨询: 0379-64812219
借款人携带身份证、二手房买卖合同等贷款资料(详见服务指南)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现场查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确定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金额,填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组合贷款联系单》一式五份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勘察现场 。
3. 商贷申请受理 (商业银行审查、核准)
受理机构: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
办事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口市民之家五楼银行业务(农行)窗口
电话咨询:0379-65519330
银行在接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组合贷款联系单》后,对借款人的商贷部分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所确定的商贷部分贷款额度和期限填写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组合贷款联系单》一式五份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公积金中心 。
4. 签订相关合同
受理机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五楼公积金窗口);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市民之家五楼银行业务(农行)窗口);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民之家五楼个贷抵(解)押窗口) 。
借款人提交的组合贷款申请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双方审批同意后,分别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同时还须与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组合贷款委托担保及反担保合同》,并向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交纳商业贷款部分的担保费用 。
5. 办理过户和抵押登记及权证领取
受理机构: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收到借款人的公贷和商贷的借款合同后,整理材料确保借款人符合过户及抵押条件,预约买卖双方同时到市民之家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 。符合领证条件后,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借款人同时到场领取他项权证和房产证 。
6. 担保公司出具同意担保声明
组合贷申请通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审批,并在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理、审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依据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同意担保声明》为借款人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时由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出具《二手房组合贷款放款通知书》及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章),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按照银行相关程序安排发放商业贷款 。
7. 领取相关合同
受理机构: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电话咨询:0379-64818578
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到市民之家五楼个贷抵(解)押窗口领取《借款合同》等文本 。
8. 借款人按时还款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进入还款期,应当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款日期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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